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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嘉熙经贸有限公司第二届员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

 2012年3月1日,哈尔滨嘉熙经贸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召开。本次会议应到正式代表37人,列席代表5人;实到正式代表32人,列席代表5人。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,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。 
一、大会审议通过以下内容:
1、议案(一):
承认现执行及今后下达的所有文件,凡经总经理审批,都作为《哈尔滨嘉熙经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》的补充文件,与规章制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2、议案(二):
关于制度的下达:直属上级对下级负有制度宣传、贯彻的绝对责任,制度一经公布,便视为已经下达到各部门、各店面及每位员工。
3、议案(三):
所有下达文件,除已注明生效日外,一律按发文日次月1日起生效。
4、议案(五):
审议《哈尔滨嘉熙经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》
5、本次会议否决了议案(四)的有关内容。

 

二、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及解答,并在会后提请总 经理商议有关班制等问题。
三、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
1、本规章制度正本经总经理签署批准并通告后自今日起正式生效。
2、此制度为公司规范行为及奖惩的基本依据。
3、人力资源部对此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检查权限。


人力资源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执行监督权,同时拥有修改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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